按新入驻机构(不含本市流动)当年对市、县两级新增综合考评度的10%给予奖补(连续奖补3年),单幢楼宇的奖补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中国行业100强物业管理公司等物业咨询顾问机构、新签约合同服务期限达5年(含)以上的楼宇,给予楼宇运营管理方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单栋楼宇首次市、县两级综合考评超过10亿元、5亿元的楼宇运营管理方(非自用)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每户租赁不少于100平方米办公楼宇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楼宇运营管理方,分别给予平台运营企业20万、45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租用经营面积达楼宇总面积的70%以上并承诺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租赁方,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组织开展楼宇经济奖补申报、沟通协调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