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按行政许可程序,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详见表格)所申请资质核定已通过初步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序号企业名称申请内容审查意见1昭通市泰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拟同意2昭通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拟同意3昭通骏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拟同意4昭通融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拟同意5云南领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拟同意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请及时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核发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证书,举报受理电话:0870—2139750、3188922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657000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7月1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