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市局制定了《佛山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方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6日佛山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以下简称指导站)建设,面向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商标品牌服务,支撑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三、建设标准1.指导站承建主体应为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的大型园区、产业聚集区等主要经营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科研机构与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水平的创新主体等组织,2.指导站承建主体应具有一定的商标品牌指导能力或基础与建设指导站的主动性、积极性,四、认定流程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定期组织指导站的申报,五、考核管理(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站的组织申报、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评工作,(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指导站工作评价方案,市市场监管局三年内不再接受其承建主体申报指导站,指导站应按要求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信息、工作台账和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