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子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子洲县燃气管理办法》的通知

子洲县人民政府 | 2023-09-09
第三条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生产、贮存、输配经营、使用和燃气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及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意见,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意见,第十一条燃气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依法上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建设单位自燃气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并移交相关建设档案,第十四条设立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供应业务,第二十六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第二十七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材料和配件符合国家标准,对用户提供的不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提出的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有权拒绝安装维修,第二十八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单位,必须在每年3月份前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质年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第三十四条燃气经营单位的所有收费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报经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备案,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未公示的,一律不得收取,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单位的收费和服务向燃气经营单位查询,也可以向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三十五条燃气经营单位使用的各类燃气设备、计量装置、燃气器具必须符合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燃气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定期检测、维修,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确因工程需要拆除、移动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批准,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燃气经营单位停业、歇业的,未在90个工作日前申请和经批准的,由县住建局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涂改以及非法转让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的,由县住建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更多精选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2023-09-08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