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瓯海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瓯海区13个镇(街道)前期推荐申报,区民政局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评估、鉴定,确认5处地名列入第四批《温州市瓯海区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自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止,具体如下:序号名称地理位置类别1白云寺娄桥街道宗教纪念地2肇山寺瞿溪街道宗教纪念地3金锁桥潘桥街道桥梁4中共浙南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灵佑殿仙岩街道事件纪念地5杨宅洞桥丽岙街道桥梁依据《温州市瓯海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区地名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应当坚持使用为主、注重传承的原则,被列入第四批《温州市瓯海区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的地名,均属于重点地名,应当按照地域就近原则在新建地理实体命名时优先采用,未被采用的,拆除或者迁移《名录》中地名所指称的地理实体的,有关部门应当事先会同同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地名保护方案,社会各界对第四批《温州市瓯海区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如有异议,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