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英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2021年11月16日英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三、管理办法(一)管理责任1.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和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延伸至乡镇人民政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建设及长效运行,(三)工程运行管理1.英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3.供水单位是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机构,方可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管理,(四)供水管理与维护1.供水单位对其管理的各类供水设施,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公共供水设施,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和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水源的保护和对供水水质的监测,四、责任追究(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破坏农村供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