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就业创业证》申领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三、申请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已实现就业的我市常住人员,可以申领《就业创业证》,四、申请材料:身份证五、办理流程:方式一:本人到人社局窗口进行申请,方式二:网上办理,一是国务院客户端,个人登录,二是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关注公众号进入聊天页面,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七、收费标准:免费八、办理机构及地点:凤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17、18窗口(凤凰城街道办事处山东街15号)九、咨询电话:0415-8124694十、联系人:李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