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就业登记二、办事依据《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1〕48号)、《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7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191号),三、对象范围劳动年龄内,通过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和个体就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职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我市城乡劳动者,四、申请条件已经实现就业五、办理材料个人身份证六、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将申请人信息与工商、社会保险等部门数据进行核验,审核合格后,办接就业登记手续,审核不合格的,当面告知不合格原因,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办理,七、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八、办理地点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九、咨询电话济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1-84238005十、办事地点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