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促消费稳增长十一条支持措施(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标题: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促消费稳增长十一条支持措施(2023-2025年)》的通知发布机构: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唐政办字〔2023〕99号发布日期:2023-09-08有效性:有效【字体:大中小】打印唐政办字〔2023〕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唐山市促消费稳增长十一条支持措施(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支持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鼓励汽车消费重点县区研究制定二手车交易企业扶持政策,家居消费涵盖家电、家具、家纺、家装等多个领域,引导企业提高家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家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家装消费节等促消费活动,组织各餐饮企业开展餐饮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加大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支持培育力度,用于支持电子商务零售业发展、引进电商龙头企业、降低电商企业物流寄递成本、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企业创建、电子商务促消费活动,具体支持奖励办法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结合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共同组织实施,九、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各特色商业街区发挥促消费的平台载体作用,鼓励商业街区有序举办美食文化节、历史文化体验、时尚文化旅游、休闲购物等多业态融合主题促消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