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企事业单位,按照《石嘴山市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石科发〔2022〕24号)文件要求,市科技局现开始征集2023年科技创新券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创新券资助的创新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石嘴山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事业单位,(二)入驻辖区内国家或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孵化平台,二、支持范围创新券资助创新主体购买以下科技创新活动:(一)研究开发:创新主体与科研机构或高校联合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市创新券再给予一定比例配套补助,需填写《石嘴山市科技创新券备案表》,不包括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如发票等,(三)自治区科技创新券兑付证明,四、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五、联系方式联系人:马旭东电话:0952-5816732邮箱:2859012076@qq.com附件:石嘴山市科技创新券备案表(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