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地方公路站: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以奖代补项目制部分)的通知》(韶财综〔2023〕67号)文件精神,以奖代补项目制部分)36.9万元安排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补助农村公路项目,本次下达的资金支出列入“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车购税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以奖代补项目制部分)分配明细表乐昌市财政局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