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申报企业于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注册所在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电子版另先发至邮箱cpacxp@126.com),联系电话:18816807464)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申报指南为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等有关工作,一、工作依据(一)《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号)(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穗财商〔2023〕12号)二、支持内容(一)支持首店和新品首发活动,3.申报单位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承诺负责,1.申报首店支持项目:(1)签订入驻租赁协议不少于2年,2.申报首发活动支持的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应与活动执行单位一致,未三证合一的申报单位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完成情况、项目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及佐证材料等,未三证合一的申报单位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完成情况、项目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及佐证材料等,未三证合一的申报单位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于9月11日前送项目申报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广泛发动、组织属地内的单位进行申报,认真初审项目申报方向、申报单位资质以及相关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