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本办法扶持的对象是在广州市南沙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行业划分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第64、65类〕,及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纳入扶持的其他行业企业,《扶持办法》共十一条举措第一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第二条鼓励企业规模提升,第四条鼓励软件园区建设,第五条鼓励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第七条鼓励数据跨境流动,第十条鼓励自动驾驶示范运营,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即2023年—2025年期间符合条件的扶持事项,本办法根据实际政策情况作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