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2023〕117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组织部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东园镇、隆教乡财政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为加快推进第六批市派驻点村发展,根据《漳州市财政局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3]16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度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100万元(详见附表),支出功能分类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科目,请东园镇、隆教乡督促所属第六批市派驻点村认真抓好项目实施,按照《漳州市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绩效目标,附件:1.2023年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安排表2.2023年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漳州市龙海区中共漳州市龙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9日附件:龙财农[2023]117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组织部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附件01.xls龙财农[2023]117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组织部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六批市派驻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附件02.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