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各用人单位:根据《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珠横新办〔2020〕14号)、《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补充规定》(珠横新办〔2020〕27号)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度特殊人才奖励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文件,现启动2022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请工作,申请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相关企业按照《2022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的各项要求保质、按时完成特殊人才奖励申请工作,特此通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9月5日相关附件:2022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doc附件1: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4号).pdf附件2: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27号).pdf附件3:2022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用人单位承诺书.doc附件4:2022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个人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