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南部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部县人民政府 | 2023-09-03
拟征收南部县南隆街道清水村3组,升钟镇晋安社区6组、旋塘湾社区1组部分集体土地共288.7995亩,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所涉土地的南隆街道办事处、八尔湖镇人民政府、黄金镇人民政府、建兴镇人民政府、升钟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南部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3日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征收南部县南隆街道清水村3组,升钟镇晋安社区6组、旋塘湾社区1组共288.7995亩,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3〕179号)确定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具体为:地类区片1合计面积(亩)补偿标准(元/亩)面积(亩)补偿标准(元)农用地56.23053980056.23052237974.00建设用地12.892539800×50%12.8925256561.00地类区片2合计面积(亩)补偿标准(元/亩)面积(亩)补偿标准(元)农用地208.567537500208.56757821281.00建设用地11.10937500×50%11.109208294.00地类区片3合计面积(亩)补偿标准(元/亩)面积(亩)补偿标准(元)农用地////建设用地////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部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1〕32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

更多精选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3 00:00:00
  • 2023-09-02 00:00:00
  • 2023-09-02 00:00:00
  • 2023-09-02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