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改造软件和传感器、检测器等配套硬件设备(以下简称改造软硬件)实际财务支出30万元以上,二、奖励分配办法1.项目分档:智能化改造项目根据专家认定的项目改造软硬件实际财务支出数分四档:项目改造软硬件实际财务支出数200万元及以上的认定为一档,项目改造软硬件实际财务支出数100万元及以上的认定为二档,项目改造软硬件实际财务支出数30万元及以上的认定为三档,改造软硬件部分按实际财务支出数给予15%奖励,生产性设备部分按实际财务支出数给予7%奖励,改造软硬件部分按实际财务支出数给予12%奖励,生产性设备部分按实际财务支出数给予6%奖励,改造软硬件部分按实际财务支出数给予10%奖励,生产性设备部分按实际财务支出数给予5%奖励,每年定期由市经信局发布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市经信局组织人员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认定,对申报的项目设备投入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市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