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厦府规〔2022〕3号)、《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人才个人贡献奖励实施细则》(厦工信规〔2023〕3号),市工信局将开展2022年度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人才个人贡献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根据《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附件1)、《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人才个人贡献奖励实施细则》(附件2),人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所属用人单位应属于“2023年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或“2023年出库期观察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附件4),(三)上一年度在倍增计划企业(含出库观察期企业)发放的年薪(税前)达到50万元以上,(三)资金兑现企业需登录平台下载收款收据模板并盖章扫描上传,市工信局将按程序向用人单位拨付奖励资金,若人才在资金拨付前提前离职或其他原因放弃兑现,并下载放弃说明函填写后扫描上传,若人才在企业上传转账汇款回单前离职或其他原因放弃兑现,并通过政策详情页下载放弃说明函填写后扫描上传,人才如若申报其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各申报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信用承诺函及授权委托书,并将取消一个年度贡献奖励资金申报资格,五、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联系电话:2896830、2896781联系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府大院东楼602室技术服务电话:0592-5116871附件:1.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厦府规〔2022〕3号)2.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人才个人贡献奖励实施细则(厦工信规〔2023〕3号)3.2023年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名单4.2023年出库观察期企业名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