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2023-09-0108:53:14来源:新华网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纳税人在9月份纳税申报期可按提高后的扣除标准执行,也可以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执行,相关解读:新华解码丨“一老一小”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