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框架下组织开展邮政专项试点工作,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中实现邮政领域的突破,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本领域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试点实施单位包括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社会团体、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国家邮政局直属单位等,试点组织单位向国家邮政局报送试点实施方案,国家邮政局加快交通强国邮政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邮政局强国办)会同有关单位对报送的实施方案和申报表进行遴选初审,国家邮政局强国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实施指导,试点组织单位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每年向国家邮政局强国办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成果经验等材料,试点组织单位按照《交通强国邮政专项试点任务验收自评估评分表》(见附件3)组织试点实施单位开展自评估工作,由试点组织单位报送国家邮政局强国办,转相关试点指导单位开展验收评估工作,邮政专项试点工作由国家邮政局强国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试点组织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可会同国家邮政局授予“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