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鼓励批零住餐类商贸企业发展(一)鼓励批发类商贸企业持续发展1、年度销售额达30亿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对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对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对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二)鼓励零售类商贸企业持续发展1、年度零售额达10亿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对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对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对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三)鼓励住餐类商贸企业持续发展1、年度营业额达0.5亿元及以上的住餐企业,对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对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原办法中批发类企业、零售类企业、住餐类企业奖励等未实施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