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关于印发<景宁县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农发〔2023〕50号)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把关核实和县农业农村局对一次性购买0.05吨-0.5吨配方肥销售单进行复核,并于2023年8月7日-8月13日在畲乡政府网站公示2022年第一批配方肥拟补主体和资金情况,我县2023年4-7月农资店推广配方肥1343.1吨,其中小规模农户购买配方肥1320吨、种植大户购买配方肥23.1吨,拟补贴农资经营主体29家、补贴数量1320吨、补贴标准350元/吨、拨付补贴资金46.2万元,补贴数量23.1吨、补贴标准50元/吨、拨付补贴资金0.1155万元,农资店补助合计46.3155万元(详见附件1),种植主体申报补助18.75吨、补贴标准300元/吨、拨付补贴资金0.5625万元(详见附件2),本次补贴资金合计46.878万元,在浙财农〔2022〕72号文件中拨付40.3255万元、县级配套支付6.5525万元,现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请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相关农资经营主体,并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