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和《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2023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海珠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申报的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2023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对异议情况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电话:89001062,邮箱:hzqzscqj@126.com,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801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附件:1.2023年度海珠区专利资助项目审核结果.pdf2.2023年度海珠区商标资助项目审核结果.pdf3.2023年度海珠区知识产权金融项目拟通过名单.pdf42023年度海珠区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拟通过名单.pdf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30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