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规定申报,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二)开展申报推荐,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至职称评审办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的在线审核提交工作应于11月6日(星期一)前完成,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受理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并根据申报人数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审核、专业考试和专家评审会议等工作,职称评审可以采用线上评审模式,线上评审须落实评委在线承诺、评审意见在线背书、评审过程在线监督、交叉巡查等制度措施,做好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各项工作,职称申报不收取申报人费用,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