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成都市温江区乡村振兴局成都市温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区镇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农发[2023]27号),我区将构建“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村(社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一、运营主体职责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责:统筹服务资源,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职责(全区设三个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二、运行方式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管理,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由各组建镇(街道)牵头管理运作,三、申报条件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优先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和协调能力强、有专职运营团队,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优先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和协调能力强、有专职运营团队,四、申报材料1.《温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法人代表的个人征信报告,申报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的服务组织于2023年9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区农业农村局,申报万春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的服务组织于2023年9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万春镇,申报永宁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的服务组织于2023年9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永宁街道,申报金马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的服务组织于2023年9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金马街道,附件:温江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表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