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规[202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要求,我市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种植、食用菌、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并给予市级保费补贴,现下达2021和2022年度市级保费补贴424.0267万元,其中:2021年度罗源县5.8503万元,闽侯县4.0447万元,2022年度长乐区200.5359万元,福清市137.8219万元,连江县39.3418万元,罗源县15.1009万元,马尾区12.0704万元,永泰县4.9936万元,闽清县4.2672万元(详见附件),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