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开展2023年第二批(总第十九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京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取得的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二、申报材料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fwy.kw.beijing.gov.cn/bjzzcx)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填报如下材料:1.证明申报项目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如科技查新报告,2.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针对申报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或相关认证证书中检测的项目名称、型号需与申报名称、型号保持一致),3.申报项目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及其执行标准自主声明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新产品或新服务的项目必须提供),应提供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两个特殊领域的产品,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再注册(备案)的项目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6.申报项目不支持同一项目名称同时申报新技术、新产品或新服务,8.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项目申报附件上传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三、受理时间第十九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线上受理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9月22日(星期五),14:00-17:00申报主体可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常见问题一栏查看以往注册和申报常见问题及解答,五、其他事项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