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度潜江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类别(一)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四)新认定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的企业,(五)完成技术合同认定任务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二、征集项目要求(一)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此项目须企业提供以下材料:1.与对方签订的技术(专利)转让协议,如项目征集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以前付款的此项可暂不提供,此项目须企业提供以下材料:1.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协议、合作开发协议、成果(专利)实施许可协议,3.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履行协议的支付凭证(发票、对方入账凭证),如项目征集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以前付款的此项可暂不提供,(四)新认定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的企业,此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1.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文件,(五)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1.机构与科技部门签订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同(协议),(三)潜江市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时间另行通告,按上述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