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惠阳工信字〔2021〕114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参考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符合“2023年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条件的企业共4家,现将拟安排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8日(7个工作日),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方式: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31日附件:1.附件:惠阳区2023年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