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稳定汽车、家电、成品油等大宗消费部署及要求,近期省商务厅拟统筹财政资金2000万元与省内有关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合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选活动合作企业,申报合作的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依法登记注册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2.在云南省各县(市、区)有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可为获得本次活动加油卡(券)消费者提供省内经营网点的成品油零售及非油类消费服务,便利全省购车消费者就近本地使用本活动加油卡(券),3.可为本次活动配比资金,本次购车送油活动,拟对活动期间在云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座(含)以内新车(不包括新能源汽车)并申请购车送油的个人消费者,申请合作的企业须为本次活动发放加油卡(券)配比一定额度的企业资金,能够确保活动资金管理使用依法合规,及时处理解决加油卡(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请有合作意向的省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择优选择实施方案成熟完善且操作性强、资金配比额度高、资质齐全、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合作开展本次购车送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