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职业培训机构:为了更好的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和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现将开展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大连高新区行政区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农村职业教育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等,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三、认定程序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并报请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对拟认定的培训机构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四、受理机构大连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五、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受理申请,截止2023年9月11日,六、申报地点大连高新区人才港一楼人才会客厅联系人:任诣联系方式:39750679附件1.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附件2.大连市政府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附件3.大连市政府补贴创业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附件4.大连市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就业重点群体、新型学徒制、创业)培训认定机构协议书(样本).docx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