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报指南项目内容事项名称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办事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承办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申领对象符合条件的企业,二、企业按规定对本单位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自主评价,三、劳动者考核评价合格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考核评价合格获得证书的人数,补贴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YCZG)申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上传申报材料并向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二、提交申请后区人社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注:1.劳动者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只享受一次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劳动者同时具有同一职业多个等级证书的只能享受该职业高等级评价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含学生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均只可享受一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二、海珠区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承诺书(详见附件),三、如申请单位职工属于劳务派遣的人员,附件:附件:海珠区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