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30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和村民小组财务收支行为,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村民小组的财务管理活动,第二条村民小组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管理,保障各村民小组的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三条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规范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工作,对村民小组的资产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农村财务公开、公示工作,组织、民政、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加强村民小组负责人的管理监督,负责指导、监督村民小组的财务活动,第四条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第七条村民小组负责人对本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村民小组所发生的财务支出,第十二条村民小组及集体经济组织要清查核实集体资产,第十三条村民小组及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加强村民小组财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