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赫山区“一主一特”产业优惠政策“黄金十条”(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且年度增值税、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不少于100万元的,前三年按不超过该企业当年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中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90%的资金给予扶持补助,后两年按不超过该企业当年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中区级留成部分的50%的资金给予扶持补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龙岭产业开发区)二、支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奖励“一主一特”企业新引进、新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参照《益阳市支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引育留用若干措施(试行)》等市、区两级出台的人才政策可享受相关奖励,个人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税务局、龙岭产业开发区)四、支持发展外向型经济奖励在我区新注册、登记、备案,(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龙岭产业开发区)五、支持企业跨越式发展扶持补助“一主一特”企业在达到招商合同约定前提下,(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龙岭产业开发区)七、支持企业无尘车间建设奖励企业自建厂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一主一特”企业(项目)建设无尘车间,(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龙岭产业开发区)八、支持企业股权投资奖励区内组建赫山区“一主一特”产业引导基金,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龙岭产业开发区)十、支持企业上市奖励“一主一特”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的,(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龙岭产业开发区)赫山区域内“一主一特”企业增资扩股类项目或在赫山再投资项目均适用本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以上、年税收500万元(含)以上或实用性强、技术水平高的重大“一主一特”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