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21〕2号)以及《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丽文广旅体〔2021〕36号)文件精神,经市本级旅游企业申报,我局委托第三方对2022年度市本级旅行社地接奖励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计,认为基本达到了旅游专项奖励的条件,奖励金额共计83.132万元,现予以再次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附件:2022年市本级旅行社地接奖励审计情况表联系人:鄢舒婷联系电话:2091363,地址:莲都区寿尔福北路6号邮编:323000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6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8月29日附件:2022年市本级旅行社地接奖励审计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核定金额(万元)1.丽水市新世界旅游有限公司19.4782.丽水市绿谷旅行社有限公司13.46853.丽水市荃景旅行社有限公司17.6724.丽水市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19.45155.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3.8226.丽水市中青国际旅游有限公司9.24合计8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