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赤水镇香寮村30吨污水站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 | 2023-08-29
现就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赤水镇香寮村30吨污水站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赤水镇香寮村30吨污水站,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目的拟征收漳平市赤水镇香寮村集体土地0.0299公顷,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赤水镇香寮村30吨污水站,三、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16〕296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赤水镇香寮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8.65万元/公顷,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14〕74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漳政综〔2017〕42号)执行,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漳政综〔2008〕157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老年补助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14〕225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漳政综〔2008〕157号)等规定执行,五、异议反馈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更多精选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2023-08-2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