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漳平市永福镇茶文化美术馆建设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漳平市永福镇茶文化美术馆建设项目,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目的拟征收永福镇后盂村集体土地0.1998公顷,拟征收土地0.1998公顷(其中:园地0.1161公顷、林地0.044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39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后盂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平市永福镇茶文化美术馆建设项目,三、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16〕296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永福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8.65万元/公顷,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14〕74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漳政综〔2017〕42号)执行,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漳政综〔2008〕157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老年补助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14〕225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漳政综〔2008〕157号)等规定执行,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到永福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