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漳平市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修订)》已经市政府2023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21日漳平市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修订)为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如下:一、奖励范围注册地在漳平市本级建筑业企业二、奖励措施(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奖励第一条对本市企业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当年有多项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晋升的,对迁入我市具有独立法人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特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一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二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迁入我市具有独立法人的甲级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按企业市外经营主要经营指标对市本级实际经济贡献情况实行一企一策给予扶持奖励,(四)建筑企业创先争优奖励第七条对我市建筑企业承接本市施工项目荣获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家级研发平台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龙岩市级研发平台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