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逐步压减海洋捕捞(养殖)渔船工作要求,促进海洋渔业发展与资源保护相协调,推动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区一艘海洋养殖渔船(苏海门渔养08001)在2022年通过减船退捕方式进行了报废拆解,根据《海门区海洋渔船减船退捕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2]3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应退尽退、愿减尽减”的原则,对自愿退出滩涂养殖生产的海洋养殖渔船,船龄在10年以下(含)的区级财政按照2500元/千瓦给予补助,苏海门渔养08001船的主机功率为147千瓦,拟发放补助资金36.75万元,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6日,特此公示,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