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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永清县人民政府 | 2022-05-24
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为建设“创新廊坊”,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增强创新驱动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我委将继续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重点1.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二、申报条件1.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廊发改技术﹝2017﹞510号)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2.为适应当前发展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需要,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申报条件,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三、申报材料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按照《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廊发改技术〔2018〕134号)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2.《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数据表》;3.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相关材料编写及附件提供要求,详见工作指南,对企业认定表数据及相关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含PDF格式电子版、EXCEL表格及申请报告WORD版)汇总后,于4月15日前行文报送市发改委高技术科(申报文件2份,企业申报材料2份),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2月28日联系人:刘端方联系电话:0316—2316029申报2022年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相关文件及附表.zipd3eb226c679c41a762325e9bff166d6f.zip(3.6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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