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度服务贸易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我省从事服务贸易业务,(二)在湖南开展服务贸易业务三年及以上,2.文化服务企业上年度文化服务出口额不低于50万美元,3.技术服务企业上年度技术服务出口额不低于200万美元,4.旅游服务企业上年度旅游服务出口额不低于200万美元,6.运输服务企业上年度运输服务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7.其他服务企业上年度服务出口额不低于50万美元,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辖区内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应包括:1.湖南省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申请表(附件1),2.湖南省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服务贸易进出口情况、所在领域的特色和优势、资质认证、主要市场及其占比、发展前景和规划等),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初审意见附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三)重点企业应积极参加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活动,(四)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请于9月28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报企业材料及推荐意见邮寄至省商务厅服贸处,附件:1.湖南省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申请表2.2022年服务贸易出口收入明细表湖南省商务厅2023年8月18日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