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要求,现将中央财政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清远市级分配方案进行公示,清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24日附件:中央财政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清远市级分配方案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要求,本次提前下达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采取“先分配,一、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部分资金(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资金)市级配方案(一)分配对象:根据《关于报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车辆运营数据信息的通知》通过审核的2022年度新能源公交车企业,1.计算公式:地区分配资金总额=全市分配资金总额*地区车辆总标台系数/全市车辆总标台系数2.指标说明:标台系数:车辆长度≥10米,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出租车部分)市级分配方案(一)市级分配对象:根据《关于报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车辆运营数据信息的通知》通过审核的2022年度新能源出租车企业,1.计算公式:地区分配金额总额=全市分配资金总额*地区车辆里程总系数/全市车辆总里程系数2、指标说明:车辆里程系数:1000公里(含)以内的车辆里程系数为0,第二部分资金为根据《关于报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车辆运营数据信息的通知》通过审核的2022年度出租车企业,第一部分:计算公式:清城区统筹资金=全市分配资金总额*清城区逾期未申报营运数据的出租车企业2022年在册车辆数/全市分配资金总额第二部分:1.计算公式:地区分配资金总额=(全市分配资金总额-清城区统筹资金)*(地区车辆总里程系数*地区车型总调节系数)/(全市车辆总里程系数*全市车型总调节系数)2.指标说明:车辆里程系数:1000公里(含)以内的车辆里程系数为0,四、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资金分配方案(一)分配对象:根据《关于报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车辆运营数据信息的通知》通过审核的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企业,(二)市级分配办法:根据《实施细则》第五条按因数法计算2022年度内车辆服务质量系数占比进行分配,2.指标说明:车辆服务质量系数=营运里程×车型系数燃油农村客运车型系数为1新能源农村客运车型系数为1.5五、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一)分配对象:根据《关于报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车辆运营数据信息的通知》通过审核的2022年度镇通村农村道路客运企业,(二)市级分配办法:根据《实施细则》第五条按因数法计算2022年度内镇通村折算线路数占比进行分配,六、资金分配金额见附表附件:中央财政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清远分配方案(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