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滨人社发〔2023〕17号)要求,我县对拟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进行了初审,现将审核通过的第一批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197779附件:惠民县拟拨付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公示(第一批)单位:元序号辖区单位名称人数返还比例(%)返还金额(元)备注1惠民县惠民县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48430%68395.352惠民县山东武定府酿造有限公司1460%4153.97合计————49872549.32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