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苏科规〔2023〕1号,现将我市2023年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周期及对象1、评价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评价对象:我市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二、申报方式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众创空间信息化平台”网站(http://www.szzckj.org/),按要求如实填写《苏州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书》,2、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函、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3、项目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26日9:00-9月22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17:00,四、申报要求1、各申报单位承担申报主体责任,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各市、区科技局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五、联系方式市众创空间协会:87669118市科技局高新处:65227947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