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苏建函科〔2023〕404号,申报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入口:苏州住建局官网——办事服务——其他事项——城乡建设——装配式建筑,申报单位进入市系统后,打印由市系统生成的《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各地住建部门和申报单位必须在9月25日24时前完成示范信息填报、审核等各项工作,(1)请项目申报单位在市系统中填报示范项目,(2)拟申报的示范工程必须为各地主管或建设单位已在市系统的“项目管理”模块中录入的工程项目,(3)拟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的企业必须已在市系统“自我声明”模块中上传该项目自我声明,(4)申报单位用本单位账号登录市系统,(二)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将《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请各地住建部门应挖掘本辖区符合申报要求的优质项目,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对待、精心准备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申报材料,请各地住建部门加强对本地区申报单位的政策指导,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和《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上加盖本部门公章,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2.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