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为继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得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有关规定计算增值税销售额的,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为继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有关规定计算增值税销售额的,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