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亚市促进新能源汽车销售消费券发放细则(第二期)一、活动参与要求1.购车人(非企业)须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三亚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新能源车(不含二手车),2.参与商户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商户(名单详见附件1),四、活动规则购车人新购车辆在三亚市完成上牌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后,领取汽车消费券红包,2.消费券发放建设银行三亚分行负责审核购车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三亚市商务局委托三亚汽车流通行业协会负责审核已提交材料购车人的资格,消费券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在申请日后4个工作日内发放,需开通后在“已领取”栏查看红包,3.消费券使用购车人在参与本次消费券的家电、商超、餐饮类商户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时,将全额用于抵扣(即购车人领取红包后,当购车人在最后一次消费时的红包余额不足最后一次消费额的50%时,在红包有效期内的将退回红包金额至数字人民币APP红包内,活动要求参与活动的购车人需开通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二类或者一类钱包,则视为放弃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附件:1.参与活动的汽车企业名录2.信用承诺书3.参与活动的商场超市、家电、餐饮企业名录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