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953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冀市监函〔2022〕98号)、《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函〔2023〕145号)要求,现就申报2023年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河北省内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初次认证或通过首个认证周期内监督审核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结合申报书内容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报送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含辛集、定州市局,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同时填报《2023年河北省申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省局委托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2023年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标准》(附件3)进行绩效评价和综合打分,尤其对申报单位非正常申请、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信用情况、重复申报补助、认证收费合理性要严格把关,所有申报单位务于2023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务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本辖区所有申报材料及汇总表PDF版发送至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电子邮箱,联系人:陈治延联系电话:0311-86047818电子邮箱:hebei12330@126.com附件:1.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申报书2.2023年河北省申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汇总表3.2023年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标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3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