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通过,本批次拟同意给予以下1名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现予以公示:姓名技能或职业证书编号补贴金额(元)刘芸S0000360000152340014041500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高安市失业科反映,请予以监督,监督电话:市失保股0795-5286862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监督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8月23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