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经规〔2022〕5号)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优质企业培育方向)管理办法》(辽财经规〔2022〕4号)规定,拟对2022年度获得国家及省级荣誉(称号)的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方式予以奖励,现将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说明情况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联系电话: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处024-86892792科学技术处024-86892497两化融合推进处024-86913987软件服务业处024-86913384产业政策处024-86892478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024-86906657纺织处024-86901276轻工处024-86892771附件-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给予奖励资金拟安排情况表.pdf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8月21日。